上海、浙江、江苏类超市百货日化食品,端架地堆陈列方法!
1、食品部、百货部
1.1主管填写促销计划表
1.2经(副)理审批促销计划表。
1.3主管下促销商品订单。
1.4部门主管填写POP申请单。
1.5营业员负责将商品垂直陈列在端架或堆头。
2、行政部美工组
2.1美工人员按POP申请单制作POP。
3、工作要求
3.1端架及堆头陈列商品的选项原则:
3.2快讯商品.
3.3店内促销商品。
3.4自有品牌商品。
3.5增加销售量、提高业绩商品。
3.6高毛利商品。
3.7季节性、流行性商品。
3.8新商品。
3.9出租端架。
4、端架陈列要求:
4.1每个端架最多只能陈列两三种商品。
4.2端架不得做一般商品陈列用。
4.3端架陈列的商品应每周二更换一次(厂商承租者不超过一个月),以给顾客创造新鲜感。
4.4端架陈列应保持整齐、清洁、饱满,并垂直陈列,POP标示清楚。
4.5陈列于端架上的商品尽量与货架通道内商品属性相同,以引导顾客购物。
4.6商品体积太小或太大不适合陈列在端架上,例如:小包装巧克、口香糖、电冰箱等。
4.7端架可配合陈列商品加以布置,使卖场气氛生动活泼,如果厂商派人布置端架或促销区,布置方式需经部门经(副)理同意。
4.8楼面应规划固定承租端架,给采购部出租以增加营业外收入,其他来出租端架及堆头应优先放置快讯商品。
5、堆头陈列要求
5.1每个堆头商品陈列高度为1.2-1.4m。
5.2根据顾客购买习惯,同属性相关联的商品陈列在一起。
5.3堆头陈列商品应做大量陈列。
5.4使用栈板,折叠笼等道具陈列时,前后左右应摆放整齐,堆头与堆头之间距离一致,陈列面积一致,POP的吊挂位置、方向、高度一致。
5.5堆头陈列,一个单品至少占用一个栈板(折叠笼)的位置,也可一个堆头只陈列一个单品。例如:一个堆头由四个折叠笼组成,它最多能陈列4个单品,最少可陈列一个单品。
5.6陈列于堆头商品,应每二周更换一次。
5.7每个堆头必须要悬挂POP。
6、端架及堆头使用规定
6.1每个快讯商品至少占用1/2个端架或堆头中一个栈板或折叠笼的位置。
6.2一个单品只能陈列在端架或堆头的其中一处,位置不得重复陈列。
6.3重大临时促销活动,由各门店店长协调安排使用位置。
6.4采购主导的店内促销或出租端架堆头,需提前二周通知门店。
6.5端架堆头的使用实行收费管理,各地区门店可根据当地实际营业情况增加或减少,无论门店主导或采购主导的端架或堆头出租,都必须签订“供应商赞助同意书”,楼面主管根据已缴款的供应商赞助同意书按计划安排使用。
7、促销计划
7.1陈列于端架地堆之商品应提前规划避免缺货。
7.2促销计划表应详细填写促销区编号、促销类别、货号品名、价格、基本陈列量、陈列方式、POP规格数量及陈列起止日。
7.3端架促销区陈列计划二周更换一次(配合快讯档期)且应于快讯上档前七天完成交经理审批。
端架、地堆陈列作业流程描述
确定陈列品项、位置:
1.食品、百货部各组主管于上档前七天根据超市快讯及供应商赞助同意书编写“促销计划表”交部门经(副)理审批后执行。
食品、百货部各组主管根据端架及堆头促销计划表基本预估销量下促销订单,下单时应考虑陈列方式之基本陈列量,应准确预估避免太多或太少。
2.食品、百货部各组主管根据端架及堆头促销计划表(陈列方式),申请POP,申请POP时间应于促销开始前5天提出。
3.企划部美工组员工根据POP申请单,规格、数量制作好POP,并通知使用部门来领取。
4.食品、百货经理于促销下档后,根据端架促销区销售追踪表应进行业绩评核,针对预估销量及达成率进行总结并分析造成未达成原因。
商品陈列:
1.食品、百货部营业员根据端架及堆头陈列计划表指定位置陈列商品。
2.主管及营业员陈列商品完毕后将POP吊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