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场百货、零食、日化品、食品行业陈列展示台及陈列地堆展示方法
超市卖场百货日常陈列展示工作流程安排
一、超市卖场食品部、百货部、日化部
1.1主管填写促销计划表
1.2经(副)理审批促销计划表。
1.3主管下促销商品订单。
1.4部门主管填写POP申请单。
1.5营业员负责将商品垂直陈列在端架或堆头。
二、行政部美工组
2.1美工人员按POP申请单制作POP。
三、工作要求
3.1端架及堆头陈列商品的选项原则:
3.2快讯商品.
3.3店内促销商品。
3.4自有品牌商品。
3.5增加销售量、提高业绩商品。
3.6高毛利商品。
3.7季节性、流行性商品。
3.8新商品。
3.9出租端架。
四、端架陈列要求:
4.1每个端架最多只能陈列两种商品。
4.2端架不得做一般商品陈列用。
4.3端架陈列的商品应每周二更换一次(厂商承租者不超过一个月),以给顾客创造新鲜感。
4.4端架陈列应保持整齐、清洁、饱满,并垂直陈列,POP标示清楚。
4.5陈列于端架上的商品尽量与货架通道内商品属性相同,以引导顾客购物。
4.6商品体积太小或太大不适合陈列在端架上,例如:小包装巧克、口香糖、电冰箱等。
4.7端架可配合陈列商品加以布置,使卖场气氛生动活泼,如果厂商派人布置端架或促销区,布置方式需经部门经(副)理同意。
4.8楼面应规划固定承租端架,给采购部出租以增加营业外收入,其他来出租端架及堆头应优先放置快讯商品。
五、堆头陈列要求
5.1每个堆头商品陈列高度为1.2-1.4m。
5.2根据顾客购买习物,同属性相关联的商品陈列在一起。
5.3堆头陈列商品应做大量陈列。
5.4使用栈板,折叠笼等道具陈列时,前后左右应摆放整齐,堆头与堆头之间距离一致,陈列面积一致,POP的吊挂位置、方向、高度一致。
5.5堆头陈列,一个单品至少占用一个栈板(折叠笼)的位置,也可一个堆头只陈列一个单品。例如:一个堆头由四个折叠笼组成,它最多能陈列4个单品,最少可陈列一个单品。
5.6陈列于堆头商品,应每二周更换一次。
5.7每个堆头必须要悬挂POP。
六、端架及堆头使用规定
6.1每个快讯商品至少占用1/2个端架或堆头中一个栈板或折叠笼的位置。
6.2一个单品只能陈列在端架或堆头的其中一处,位置不得重复陈列。
6.3重大临时促销活动,由各门店店长协调安排使用位置。
6.4采购主导的店内促销或出租端架堆头,需提前二周通知门店。
6.5端架堆头的使用实行收费管理,各地区门店可根据当地实际营业情况增加或减少,无论门店主导或采购主导的端架或堆头出租,都必须签订“供应商赞助同意书”,楼面主管根据已缴款的供应商赞助同意书按计划安排使用。
七、促销计划
7.1陈列于端架地堆之商品应提前规划避免缺货。
7.2促销计划表应详细填写促销区编号、促销类别、货号品名、价格、基本陈列量、陈列方式、POP规格数量及陈列起止日。
7.3端架促销区陈列计划二周更换一次(配合快讯档期)且应于快讯上档前七天完成交经理审批。